洪家楼5号的声明

作者: 洪家楼5号 发布于 2002-05-30 13:21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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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洪家楼5号乃是山东大学老校的地址,鄙人从来也永远不会想成为“1号”。

2、本论坛斑竹是“3.14159265”,鄙人担任“板斧”,职责是协助斑竹处理好版务。

3、凡由鄙人删除的帖子,除重发的外,在“我就任板斧以来所删除的帖子,欢迎大家监督”里都能找到纪录。

4、凡由鄙人标为精华的所有的帖子,在该帖子后,必有类似于“本贴有洪家楼5号标为精华”的字样。

5、鄙人所发的帖子,只有“我就任板斧以来所删除的帖子,欢迎大家监督”是我自己标的精华,请注意,是“只有”!

6、鄙人在网大论坛山东大学版所作的每一件事都问心无愧,我不会向任何我所得罪的人道歉,绝对不会!

7、如果我有不称职的地方,欢迎大家指出;你也可以向斑竹或者网大论坛管理员投诉我,但是请你拿出能至少说服你自己的证据来。否则我就要对你说“你恶心!”

8、我为我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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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于 2004-02-10 14:26 U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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